第十三章 分期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16-03-11 00:00

 

第五十三条 分期规划原则

1.分期规划原则

1与城市总体规划、池西分区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规划的实施期限。

2)与城市总体规划和池西分区规划提出的各阶段建设目标相配套,使城市绿地建设在城市发展的各阶段都具有相对合理性,满足池西区生产和居民游憩生活的需要。

3)优先发展和池西区景观风貌较密切的项目,根据城区远景发展要求,合理安排园林绿地的建设时序,注重近、中、远期有机结合,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十四条 近期建设项目(2011-2015)

近期建设要优先发展和城区景观风貌较密切的项目,根据城区远景发展要求,合理安排园林绿地的建设时序。近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沿天池大道和长白山大街,以及沿河道两侧道路绿地和街旁绿地;

2.涵盖目前近期建设范围内的绿地

3.搞好居住区及单位附属绿地的配套建设:新建居住区建成花园式居住区的标准;单位庭院绿化达标单位100%,体现池西区的特色面貌。

 

第五十五条  中期建设项目(20152020

进一步完善中心区绿地系统,完成一期区域的绿地建设。

 

第五十六条 远期建设项目(20202030

完善城区绿地系统,全面完成规划区内所有的城市公园、街旁游园、居住区游园以及河滨绿地、沿路绿化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