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16-03-11 00:00

 第三十六条 生物多样性建设目标

池北区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应率先在纵览区域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区内的生态结构,扩大生物多样性的承载容量,充分发挥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功能;建立从原生群落、次生群落到人工群落的过渡型体系,协调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形成本地野生植物与园林绿化植物相融合的绿地结构,促进鸟类、两栖类等野生动物在区内湿地、林地中的栖息和繁衍。

2020年,逐步建立池北区中心城区美人松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系统规划,丰富区内园林绿地生态类型、植物种类,增加动植物迁地保护数量和种群,全面提高池北区中心城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水平,建设稳定、协调的城区生态系统。

第三十七条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具体措施

建立池北区野生动植物珍稀、渐危、濒危等分类资源库,分步分批对其进行保护;划定保护区、保护地以及禁猎区,重点保护现有野生动植物资源;通过半山区薪炭林建立,重点保护现有天然林;在保持森林环境地段繁育地带性珍稀树种,加强对珍稀植物的保护措施;保护次生植被,尤其保护具有水土保持作用及饲用功能的植被;研究引进树种的生长状态,预防乡土树种的病虫害侵蚀;控制建设工作,重点保护湿地、草甸、草原种植资源,保证生物多样性的稳定发展;加强池北区动物园建设工作,保护动物栖息地。

第三十八条 其他相关保护规划要求

为保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工作的有效进行,本次规划通过人类活动对池北区生态影响的详细分析,提出相应的保护规划措施。

人类活动已经涉足池北区大部分地区,对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具有较强的干扰,为此,提出以下相应的保护措施:近期开发要注意美人松林、二道白河区域以及原有的大面积绿地的保护;远期开发受人类活动干扰较少的湿地区域,注意对其进行相应的保护措施。

为保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工作的有效进行,除对人类活动对池北区的影响进行分析外,本次规划还对池北区生态敏感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保护规划措施。

以二道白河、碱水河、美人松林、湿地构成的两河两园是生态敏感度较高的区域,也是生物多样性体现最明显、最集中的区域,为此,提出以下相应的保护措施:湿地核心区严格控制,禁止开发,打造成鸟类栖息的重要区域;美人松林林下空间开发建设时,要考虑为小动物提供足够的生存及活动场所;二道白河及碱水河可进行适度开发,规划成带状公园,供市民休闲活动,同时保证生物廊道畅通;对生态敏感度较高的区域要严格保护,控制开发建设强度,为生物提供栖息地和迁徙廊道,保证生物多样性的稳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