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分别于2020年4月9日、6月30日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天池南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核发了位于池南区长白山抗战遗址保护利用项目(地块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证由于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现将原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地字第220621202000005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20621202090001号)作废,予以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