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 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4-21 11:38
- 来源:

长管办函〔2020〕7号
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
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区各中、省直部门和单位:
根据我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管委会决定,成立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并对议事规则予以明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长白山空间规委会)是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议事审查机构,受长白山管委会委托,对全区空间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审查。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审议全区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
(二)负责审议三个区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全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涉及我区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
(三)负责审议长白山空间规委办公室提出的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四)负责审议全区重大空间保护开发事项。
(五)负责审议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和选址。
(六)负责审查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的划定及评估调整成果。
(七)负责审批单独编制的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
(八)负责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组建专家委员会。
(九)长白山管委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组织规则和议事程序
长白山空间规委会全体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空间规委员会主任或主任指定副主任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空间规委会专家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空间规委会办公室主任主持。
会务及筹备工作由长白山空间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空间规委办)负责。
长白山空间规委会的基本议事程序:
(一)长白山管委会相关单位将拟提交长白山空间规委会审议、审查项目的有关材料,送空间规委办并向长白山空间规委会提出召开会议的申请。
(二)长白山空间规委会接受申请后,第一时间内由会议召集人员或空间规委办交由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咨询、论证,向长白山空间规委会会议提出咨询论证意见。
(三)空间规委办安排会议日程,并提前5天将审议、审查项目的有关材料、专家委员会咨询论证意见和会议通知发给参加会议的委员。
(四)空间规委员会主任或主任指定副主任主持召开主持会议,与会委员应履行签到手续,到会委员符合规定人数,会议方可召开。
(五)会议期间,会议召集人可视审议、审查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规划及其相关机构代表列席会议。
(六)长白山空间规委会对审议、审查内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表态的方式表决。
(七)长白山空间规委会形成的审查意见,由空间规委办负责整理,由召集会议的主任或主任指定召集会议的副主任签署后,印发与会委员和相关部门。其审查意见应当作为审批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长白山空间规委会人员组成和机构设置
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长白山实际,长白山空间规委会设21名成员,由公务员、专家、各界代表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 库 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陈鸿罡 管委会副主任
王鹏飞 管委会副主任
王 铁 管委会副主任
李志宏 管委会副主任、池北区党委书记
李南哲 管委会秘书长
委 员:王 强 池北区区长
赵兴利 池西区党委书记
曹树清 池南区党委书记
陈冰函 政法委书记、信访局局长
耿德勇 旅游文体局局长
黄云龙 经发局局长
董树岭 规划资源局局长
陈 硕 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冯 珉 住建局局长
刘景辉 交通局局长
郭 辉 农业水利局局长
金星灿 商务局局长
董万存 长白山公安局局长
王绍先 保护中心主任
刘立涛 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长白山空间规委会办公室设在规划资源局,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董树岭(兼)
副主任:张 君 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张丛林 规划资源局副局长、城乡规划管理处处长
王连贵 不动产中心主任
成 员:戴红波 王 亮 高长江 周广峰 姜自忠
王瑞刚 曹轩铭
四、空间规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长白山管委会空间规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长白山空间规委会各项会议的组织、议题征集、审核和提报工作,会议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代拟会议决议、纪要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拟定长白山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提报空间规委会审议,将会议决议转至有关部门实施。
(四)负责将长白山空间规委会审议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决议,起草形成专题报告,经长白山空间规委会审定后,定期报送管委会。
(五)负责监督实施长白山空间规委会作出的会议决议、意见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履行长白山空间规委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五、专家委员会人员组成
成立专家委员会有利于完善科学民主、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和健全规划建设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有利于充分借助专家学者的智慧,制定高水平城乡规划方案,提升城乡建设的水平和档次。根据实际情况,专家委员会设15名成员,由于我委专家力量较为薄弱,另聘请了5位外地资深专家进入专家委员会,每年需向外地资深专家支付专家咨询费。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张丛林 城乡规划专业工程师
委 员:陈维君 建筑专业工程师
王恩志 环境工程工程师
黄祥童 生态学、植物学专业研究员
王秋义 环境科学专业工程师
董在星 工程质量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
高长江 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
袁龙海 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朴永柱 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
赵 巍 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
杨青山 土地规划专业教授
王斯伟 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
王洪伟 城乡规划专业高级规划师
孙旭阳 园林景观专业高级工程师
黄 勇 城乡规划专业高级规划师
六、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专家委员会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景观节点、主街路两侧的项目提供技术咨询、论证意见。其主要职责是:
(一)掌握和研究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长白山空间规委会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职责范围内的规划项目技术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及研究问题的解决方法。
(三)参与空间规委办组织的课题调研和日常业务交流活动。
七、专家委员会主要组织规则和议事程序
(一)专家委员会每两周召开一次或按照项目审批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
(二)专家委员会与会专家,对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设计方案、历史建筑保护规划进行技术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为空间规委会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三)对重要规划应邀请省内外优秀专家参与规划咨询服务,提出审查意见。
(四)由空间规委办对需审议项目进行整理,提前印发通知并将项目材料发送给各参会专家。专家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会,可将审查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空间规委办,由规委办在会上进行宣读。
(五)专家委员会形成的研讨意见、评审结果和论证结论等,需要以文字形式确定,由参加专家委员会会议的全体委员签字确认。专家委员会咨询意见可作为长白山空间规委会决策和规划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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