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确保辖区生态环境稳定向好

发布时间:2018-11-14 16:18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二道白河源自长白山天池,是松花江的正源,对于全省的生态环境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部署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按照“源头保护、河流自然”的工作思路,认真研究部署,举全区之力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河长制管理体系得到完善

  目前,我区分级分段设立三级河长共41人,横向包含河流湖泊和湿地,覆盖全部水域,纵向延伸至村级,增设河流包保单位,弥补没有乡镇一级河长的体制不足。其中长白山管委会本级河长6人,县级河长15人,均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村级河长20人,实现全区全覆盖,各级河长全部就位。

  我区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河长制配套制度,明确各级河长是河道管护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河长制督查督办制度、信息报送共享制度、会议制度、河湖日常巡护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制度得到坚决执行,为河长制高效推进提供保障。

  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工作方式“走马上任”,按照“全覆盖、抓重点、明责任”的要求,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河长制工作任务加快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我区严格落实“一河一策”方案。根据地区实际,编制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一河一策”》,明确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5个清单,针对区域河湖实际情况,该保护的加强保护,该治理的加快整改,形成河湖“护、管、治”的路线图。目前我区“一河一策”方案已经成稿,下一步将印发实施。

  根据省级河长制考核细则,我区将河长制工作确定的八项任务分解为区域考核和河长考核,各细化为13个子项,层层下达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到岗到人。推动综合施策,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拓宽投资渠道,保障河湖治理与保护资金需求。跟踪评估治理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优化。

  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及时解决河道保护、管理、治理问题。河长办强化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区在总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河湖管理保护“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河长制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为使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区建立了“河长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发现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的方式带动各项工作,各区集中打造1-2个“一河一策”样本;选取一个经济区,打造“一地一策”样本;树立河长制的城市典型,打造“一城一策”样本。

  同时在辖区营造良好的河长制宣传氛围,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全区44块河长公示牌全部布设到位,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布。建立微信公众号,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33-5710089,定期对违法侵占河湖水域等行为进行曝光。鼓励公众参与并监督,全区齐抓共管河湖管护与治理的局面基本形成。

(长白山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