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综合防灾体系规划

发布时间:2011-01-22 00:00


第四十七条  消防规划
远期规划布置三座一级普通消防站。 消防水源以城市供水管网为主,天然水体如合流、池塘为备用消防水源和消防应急水源,在重点消防单位和集中居住区应设置消防水池。消防给谁管管径不小于DN100,消防栓平均间距按120m进行配置,消防栓采用地下式,沿道路两旁设置,宜靠近道路交叉口。

第四十八条  防洪规划
池西区内河流主要是南黄泥河,目前基本无防治设施,水土流失比较严重。规划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标准设防。

第四十九条  抗震规划
池西区属于地震裂度小于六度区,因此,在地震设防上只要考虑火山喷发灾害和次生灾害带来的影响,对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实行七度设防,其他地段可以不用设防。

第五十条  人防及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人防工程数量:留城人数按照城区规划人口的50%计算,每人掩蔽面积按1㎡ ,应修建人防工程总面积3.5万㎡。防空专业队工程按照战时留城人员数的6%考虑,医疗救护工程按照留城人员的3.5‰计算。物资仓库工程按照留城人员在半年时间内供需要求考虑。
指挥通信警报工程:为了适应未来空袭斗争指挥的需要,规划修建地下指挥所。设立池西区防空警报控制中心,战时设在池西区人防指挥部,平时设在人防办。战时人防指挥部与省及周边县市人防指挥部开通有、无线指挥网、警报通信网。接到上级空袭紧急警报时,除利用专设的音响警报外,同时利用全市广播、电视、邮电等各种手段,播放警报信号。规划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100%。
地下空间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并结合城市购物、仓储、停车场和文化、卫生、教育、公共服务等地下基础设施建设,修建平战两用人防工程,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有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