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用地规划布局

发布时间:2011-01-22 00:00


第十八条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原则上禁止高层住宅建设,以低层和多层为主,要求体现地方特色。各类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以集中布置为主,规划居住区及居住小区均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小学。其他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在布局中应尽量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区各级公共活动中心。
(一)中学:按城市人口发展规模,中学按40学生/千人、用地25㎡/生、24—30班/校指标控制,城区共需要设置1所中学。
(二)小学:按城市人口发展规模,小学按60学生/千人、用地20㎡/生、18—24班/校指标控制,城区共需要设置1所小学。
规划至2020年,居住用地为30.2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3.83%。人均居住用地约为30.22平方米。

第十九条   公共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集中布置在镇区东部,主要服务于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城市基层管理部门等单位。
规划至2020年,行政办公用地为5.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95%,人均5.01平方米。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
规划在镇区的东部集中布置商业金融设施,形成商业服务中心
规划在江心岛新建1个五星级酒店,1个四星级酒店和1个度假村。
规划居住区内沿道路布置商业服务带,为居住区的人民提供服务。
规划至2020年,商业金融用地38.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0.67%,人均38.90平方米。

 (三)体育用地
规划建设一个体育公园,安排网球场、篮球场、溜冰场等体育运动设施,满足人民健身的要求。
规划居住区及居住小区内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小型运动场,形成完善的体育设施系统。
规划至2020年,体育用地1.5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25%,人均1.59平方米。

(四)医疗卫生用地
在镇区西端新建一所综合性医院,作为池南区医疗服务及应急中心。在各居住区设医疗诊所,各居委会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
规划至2020年,医疗卫生用地1.0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80%,人均1.02平方米。

(五)绿地
规划池南区绿地布局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沿江的自然优势,建立起完整的绿地系统。
规划期末绿地总面积达到33.31公顷,人均绿地面积为33.31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30.66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30.66平方米。
 

名称

数量

总用地面积

ha

总建筑面积

(㎡)

容积率

投资估算

(万元)

居住

 

30.22

294620

 

44500

其 中

住宅

 

26.43

264300

1.0

40000

小学

1

1.30

10400

0.8

1500

中学

1

2.49

19920

0.8

3000

一般商业

 

28.01

420150

1.5

84000

酒店

 

10.89

123280

 

45050

 

四星级酒店

1

2.13

42600

2.0

12780

五星级酒店

1

3.20

64000

2.0

25600

度假村

1

5.56

16680

0.3

6670

其他设施

 

11.58

71520

 

10000

其中

行政管理办公

 

5.01

40080

0.8

8000

旅游集散中心

1

0.86

6880

0.8

3000

医院

1

1.02

12240

1.2

2500

锦江电站

1

1.09

8720

0.8

1000

体育公园

1

1.59

 

 

300

广场

1

0.28

 

 

300

停车场

3

1.13

 

 

800

邮政局

1

0.20

1200

0.6

200

消防站

1

0.40

2400

0.6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