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分期建设规划与实施

发布时间:2016-03-11 00:00

 第四十二条 近期建设项目目标(2011-2015

1、重点完成沿池北大街景观路的绿化工作,并完成美人松自然保护区、中央公园等建设,突出小镇特色。

2、加大二道白河沿河绿化建设,打造主题风貌不同的滨水带状公园,完善小镇风貌。

3、绿化建设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分阶段逐步推进,构建森林小镇的基本框架。

5 近期(2011-2015)绿地建设目标

绿地类型

数量

面积(公顷)

综合公园

2

18.77

社区公园

4

9.21

专类公园

1

2.78

带状公园

7

41.83

街旁绿地

27

11.25

其他绿地

/

93.42

防护绿地

/

14.66

总和

41

191.92

公园占近期建设用地比例

/

43%

第四十三条 规划实施措施

1、本规划经池北区管委会批准后,将与池北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配合实施,成为池北区内绿地规划建设的法规依据,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化用地不得改作它用。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事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时必须依据和服从本规划,同时应加强本规划的公示和宣传,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2、加强政府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绿线管理,实施“绿化审批专用章”,建立“绿化指标一票否决制”。城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必须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如工程建设项目不能达到绿化指标要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将实行一票否决。对在原址绿化确有困难的,必须要求异地建绿。

3、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绿化指标的实现。

4、完善法规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力度。

5、加强城市绿化科研设计工作,建立园林绿化科研机构,加大新成果、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力度

6、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队伍建设,加强园林绿化技术人员的培训,引进优秀技术人才提高设计水平和施工质量,通过科技进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水平。

7、深入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开展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建设活动,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共创平度国家园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