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绿线控制对象
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用于划定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河流沿线、其他绿地等。
第四十条 主要绿线划定
规划本次绿线划定包括池北区内主要的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专类公园、主要景观路、二道白河和碱水河沿线绿地、街旁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划定范围及面积分别为:
表1 主要公园绿地及其他绿地绿线总汇
序号 |
名称 |
绿线面积 (ha) |
四至范围 |
性质 |
一、主要公园绿地 |
||||
1 |
创意公园 |
8.49 |
美人松路南、白河大街东、二道白河西侧 |
综合公园 |
2 |
中央公园 |
10.28 |
岳桦西路南、池北大街东、松山路南、红星街西侧 |
综合公园 |
3 |
滨水森林公园 |
50.76 |
新月路西、溢彩路南、松花江大街和红星街东侧 |
综合公园 |
4 |
长白山植物园 |
10.76 |
白河大街东、小城街南、池北大街西侧 |
专类公园 |
5 |
池北林园 |
2.78 |
池北大街北、三江街两侧 |
专类公园 |
6 |
G12-01 |
2.19 |
松蒲街西、丁香路南侧 |
社区公园 |
7 |
G12-02 |
3.76 |
文明路北、松蒲路两侧 |
社区公园 |
8 |
G12-03 |
2.84 |
园池路南、碧波路北、白河大街东、白山大街西侧 |
社区公园 |
二、街旁绿地 |
||||
街旁绿地 |
13.39 |
/ |
/ |
|
三、其他绿地 |
||||
1 |
美人松 自然保护区 |
112 |
池北大街西、常青路北、白河大街东、林荫路南 |
/ |
2 |
湿地保护区 |
58.60 |
池北大街东、松山路南、红星街西、溢彩路北 |
/ |
表2 河道绿线
序号 |
名称 |
河段 |
绿线控制宽度(米) |
备注 |
1 |
二道白河 |
已建设区段 |
不小于60米 |
滨河绿化控制线与水域控制线距离大于4米 |
未建设区段 |
不小于100米 |
|||
2 |
碱水河 |
全线 |
不小于100米 |
表3 生产、防护绿地绿线
序号 |
绿地名称 |
绿线面积(ha) |
1 |
生产绿地 |
16.62 |
2 |
防护绿地 |
153.02 |
表4 主要景观路规划绿化带宽度一览表
序号 |
道路类型 |
道路名称 |
路段 |
红线宽度(米) |
绿化带宽度 |
1 |
景观路 |
池北大街 |
松花江大街-美人松路 |
28 |
两侧平均各5.5米, 中央分隔带3米 |
2 |
池北大街 |
美人松路-新月路 |
21 |
||
3 |
白河大街 |
枫林路-常青路 |
20 |
两侧平均各5米 |
|
4 |
白河大街 |
常青路-白山大街 |
18 |
||
4 |
生活主干道 |
/ |
/ |
/ |
两侧平均各7米 |
5 |
生活支路 |
/ |
/ |
/ |
两侧平均各5米 |
6 |
商业大街 |
/ |
/ |
/ |
两侧平均各1.5米, 中央铺装、小品12米 |
第四十一条 绿线管理要求
绿线内的土地,只准用于绿化建设,除国家重点建设等特殊用地外,不得改为他用;绿色通道内现有的建筑物,能拆除的,全部拆除,进行绿化;一时不能拆除的,暂维持现状;绿线规划范围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对未办理用地手续,占用绿线内土地进行其他建设的,要立即责令停止施工,恢复土地原状;对已办理用地手续,但尚未施工的,要给予解释,尽量予以调整;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绿线控制进行规划,在绿线内不得规划其他建设项目;土地部门要严格控制绿线内的土地出让;必须在绿线范围内规划其他项目、出让土地的,要先征求有关责任部门的意见;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绿线规划控制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