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综合防灾体系规划

发布时间:2011-01-22 00:00


第五十条  消防规划
到2020年,池北区规划建成区面积14.6k㎡,规划布置三座一级普通消防站。
按照消防责任区面积划分,在城区西侧,规划新建一座一级普通消防站,负责西部消防任务,占地4500㎡;在城区东侧,规划新建一座一级普通消防站,负责东部消防任务,占地4500㎡;在城区中部,规划新建一座一级普通消防站,负责中南部消防任务,占地4500㎡。

第五十一条  防洪规划
池北区的二道白河和碱水河两条主要山洪沟,规划两条山洪沟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标准设防。

第五十二条  抗震规划
城区一般建筑按地震烈度Ⅵ度设防,供水、供电、燃气、通讯、油库等生命线工程设施,根据具体要求可提高地震设防等级。

第五十三条  人民防空及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人防工程数量:留城人数按照城区规划人口的50%计算,每人掩蔽面积按1平方米,应修建人防工程总面积7.5万平方米。为了适应未来空袭斗争指挥的需要,规划修建地下指挥所。设立池北区防空警报控制中心,战时设在池北区人防指挥部,平时设在人防办,规划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100%。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