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发布时间:2011-01-22 00:00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了更好的适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分区(以下称池北区)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需要,优化配置各项资源,协调城市各项建设,特别是通过合理布局建设用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组织道路交通系统,塑造理想的景观绿化空间以达到创造独具特色的旅游城市风貌的目的,对《长白山保护区池北分区规划 (2006-2020)》进行修编,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 《城乡规划法》(2008)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第146号令)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文)
?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1995)
?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
?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
?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6)
?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6)
? 《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 吉林省《吉长发[2005]1号文件》
?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
? 《长白山保护与开发总体规划(2006-2020)》
? 《长白山保护区池北分区规划 (2006-2020)》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
? 《安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
? 与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三条 规划原则
(一)依托现状城区发展,积极挖掘各个功能区的特色,逐级带动全区的城镇化和经济发展,并加强分区经济的横向联系。
(二)加强中心城区和各主题功能区的建设,促进中心城镇的形成和发展,以带动全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三)从更大的地域范围考虑区域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规划等级;采用各种有效措施来完成人口的集聚和城市化过程;增强社会化服务体系,从更大地域范围考虑城市功能的完善和城市的布局结构。
(四)合理安排城区各项功能分区,形成布局合理、分区明确、系统完善、运转高效的城市功能结构体系。
(五)以现状道路骨架为基础,规划延续城市道路构架;城市交通与对外交通有机结合,形成以公路和铁路为主体的对外交通系统,逐步建立便捷完善的对内、对外综合交通体系。
(六)合理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形成配套齐全、等级完善、分布均匀的城市服务体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七)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合理安排城区绿化系统,营造一个点、线、面结合,多层次的城市绿化体系,美化环境,增强城市空间艺术效果,提高城区环境质量。

第四条 规划期限
确定本规划期限为:
近期  2009—2015年
远期  2015—2020年

第五条 规划范围
(一)池北区范围
包括原二道白河镇区、和平旅游度假主题功能区、参花健身休闲主题功能区、旅游公路两侧各1000米用地和环长白山旅游公路池北经济管理区段内部及外侧1000米用地。
总面积约1162平方公里,其中自然保护区以外用地面积约292平方公里。
(二)池北区中心城区范围
包括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白河林业局辖区、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局辖区和原二道白河镇镇区,东至碱水河,西至寒葱沟西坡,北至火车站北端环路,南至白龙泉和中国科学院定位观测站南侧围墙。规划总面积为16.82平方公里。